(网经社讯)11月1日消息,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了解到,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被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元叁角捌分。
据公告内容,2023年07月06日08时47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金华市火车站南广场落客平台检查时发现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元叁角捌分。
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构成了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违规行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浙江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